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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打造“初心向党·履职为民”人大机关党建品牌,依法履职、主动作为,持续深化“四项行动”,全力做好人大党建与业务工作“双融合、双促进、双提高”文章,努力以高水平党建服务保障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为西宁在现代化新青海建设上走在前作表率贡献人大力量。
——深化“党建+民主法治”行动,顾大局促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市委发展定位及时调整立法动向,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立项、起草、审议、论证、评估等地方立法工作的全链条各环节,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协同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扩大公民对地方立法的有序参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去年以来完成地方立法7项,制定《西宁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我市生态环保科学化、法制化提供重要依据;制定《西宁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维护人民群众生活饮用水安全;修订《西宁市消防条例》,规范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修订《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提升物业服务“软环境”,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旅游管理、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立法调研,对《西宁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为提升立法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深化“党建+监督问效”行动,强监督促落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新论断新要求,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正确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去年以来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16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等专项工作报告20余项/次,提出60余条审议意见;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法、黄河保护法、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青海省中医药条例等8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开展城乡交通安全管理专题询问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强化跟踪问效,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深化“党建+代表履职”行动,畅渠道广纳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好用好代表联络室、代表活动室,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进“两室”、助力“有诉必应马上办”人大代表在行动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中党员的模范带动作用,激发全体代表履职建言活力,打通访民情、知民意、解民忧的“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全市各级代表参与活动1800余人次,收集群众诉求1300件,向有关部门或西宁12345网络平台反映295件,督促解决群众诉求1005件,切实以基层“小网格”激发代表履职“大活力”,更好地推动了群众诉求“未诉先办、有诉即办”。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组织74名代表“菜单式”培训,把临时党支部建在培训班,以党建引领代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提升,引导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为民上走在前,在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立场上作表率,在厉行法治、服务大局上展作为。建立完善“常规督办+领导领衔督办”“重点跟踪督办+回头检视督办+多方合力督办”“建议办理量化测评+满意度测评”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新机制,推动意见建议满意率和办成率“双提升”,让代表的“好声音”及时有效转化为“一府一委两院”的“真行动”。
——深化“党建+自身建设”行动,强素质提能力。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自觉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开展周五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压紧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能力建设,通过提高审议意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质量,举办“人大业务讲堂”等举措,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推动人大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引领和倒逼党员干部在深入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中扛牢责任、真抓实干,切实强思想、提能力、转作风,练就堪当重任的过硬本领,为常委会依法高效履职提供服务保障。